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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十四章 火热的情书(第1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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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月23日,湘南,星城大学。

沈冰擦了擦脸上的汗水走进宿舍,还没喝水,便瞧见小乔正看着一本崭新的书,眼睛瞬间睁大,震惊地问道:“你什么时候买的?刚才我才从书店回来,白熠的《三行情书》已经卖完了。”

说着,沈冰很是激动,手一伸想要拿过小乔手里的书。

不曾想,小乔将诗集一收,脸上露出一丝得意的笑容,望着沈冰,眉头一挑,眼睛一眯,意味深长地说道:“借你看,没那么容易。

上次你找白公子要签名,还有合照都没叫上我,我可一直都还记着。”

“只要你把白公子的那个签名送给我,我就将这本诗集送给你。”

沈冰一听好友提这话,脸色微微一变,忙不迭摇了摇头,眼神十分坚决,直接拒绝道:“不行!”

“那我可就不能把这书借给你看了,我可告诉你白公子这本《三行情书》真的写得太好了,每一首诗,哦不,应该说每一封情书都很精彩,意义深远,十分感人哦。”

“我发现我真的爱上白公子了,怎么办啊?”

听见小乔这番话,沈冰心里如猫的爪子在一起挠她,很是急切,眼神里满是期待,她早就等着白熠这本亲手写的情书。

沈冰直直地盯着小乔手里的那本《三行情书》,那眼神直勾勾的,有些渗人,瞧着小乔都觉得可怕。

“你别这样看着我,我心里慎得慌,这可是我一大早排了好久才买到的。”

提到这件事,小乔就忍不住感叹道:“你是没见到,一大早好多人就在书店门口等着,都是冲着白熠的情书。

那一条长队,现在回想起来都觉得可怕。”

“白公子情书的魅力实在是太大了,一个个还真是豁得出去,原本我还以为我算早的呢,还有人比我更早。”

沈冰一听小乔这话,心里有些生气,急急地问道:“那你为什么不叫我一起。”

“哼,就是不叫你,谁让你有白公子的签名不叫我。”

小乔冷哼一声,还不等小乔话没说话,沈冰已经跑过来,打算直接抢小乔手里的书。

“停停,停!”

小乔一看沈冰居然这么疯狂,吓了一跳,急忙说道:“别等一下,就是我告诉你,别激动,我给你也买了一本,记得把钱还给我。”

说着,小乔赶紧从自己书桌抽屉里面拿出另一本《三行情书》。

沈冰一听这话,一句话不说,直接拿过另一本崭新的《三行情书》。

看着诗集的封面,沈冰早就忘记了刚才的疯狂,瞪大了眼睛,惊喜地说道:“好帅,白公子他真的太帅了。”

小乔对于沈冰的反应并没有觉得大惊小怪,之前她第一眼看见这个诗集的时候,都被那封面给惊艳到了,绝对的惊艳无比。

诗集封面是一张白熠的照片,虽然只露出侧脸,但是棱角分,年轻帅气,那一双眼睛明亮夺目,绝对的小美男子,更让人惊艳的是白公子手中还拿着一支红玫瑰。

就是这张照片,再加上一旁那四个大写的红色字“三行情书”

,瞬间让所有人惊艳,同时也让所有人感受到了十四岁少年身上那股独特的魅力。

沈冰看着封面,最后映入眼帘的是封面右下角处一段话。

“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要遇见的人,于千万年之中,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,没有早一步,也没有晚一步,刚巧赶上了,那也没有别的话可说,惟有轻轻地问一声:噢,你也在这里吗?”

就是这样一段话,直戳人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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