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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篇文章最后一个正文章节写完的时间是在2018年12月31日,那个月我以一天一万字的速度提前写完,后面两个月慢慢的上传上去。
原本写完了就要马上写点后记,可是“懒癌晚期”
的我,硬生生的将这门子事儿拖到两个月之后,而且在这两个月期间并没有写文章。
(倒是开了一本婚恋文,还在存稿中,而这两个月的时间我仅仅写了三千字。
)从小到大,我喜欢过很多男生,有的是一眼见到心不停的跳动,一见惊鸿。
有的是长期相处之后慢慢喜欢上的。
基本上我很喜欢一个男生,都是长期相处过后才会喜欢的。
我会为自己每一个喜欢上的男生写一本小说,除了小学时候喜欢上的同班同学没有为他写一本小说之外,(其实我已经计划写一本关于他的小说了)这些故事有长有短,这一次应该是我爱一个人的时候,写的最长的小说了。
以后我都不愿意再写一本关于自己爱过的人,不想再因为爱他们自己难受的要死要活的。
当写完这本书的时候我才真正的发现,自己是多么的傻。
喜欢一个不喜欢自己的人,还那么的认真,而他真当你是一个傻子。
有很多时候我都希望自己是一个心比较狠的女人,狠到自己都怕,狠到没有人能伤害到自己的心。
可是有的时候我又觉得,如果有一天活到没有爱的时候,那生活是多么的无聊。
人啊还是需要心动的,还是需要那种喜欢一个人的时候,心里暖暖的感觉。
我既想要自己变的狠一些,又想要美丽的爱情。
结果两个都得不到故事中的男主,在现实生活中有太多的男人跟江世民一样,打着恋爱的幌子行骗。
如果在一开始的时候便说好,我们只是玩玩而已,不用太认真,我想也不会有那么多女孩子受伤。
很多时候女人是感性的,因为那个人说喜欢自己,说爱自己,恰好自己对那个男人有那么一丝丝的好感,便一心扑向他。
到最后发现即便他并不是真的认真,可是已经刹不住车,继续飞蛾扑火,只是因为爱!
曾经还在我年少时,听堂姐将她一同学的故事,她的女同学爱上一个渣男,那男人身上穿的都是花的钱,还要对她家暴。
她们都劝她离开那个男人,可是堂姐的同学没有选择离开,依旧一如既往的对他好。
那个时候我还是个懵懂的女孩子,对于爱情的认知还是电视剧里上演的美好,以为世间的爱情都是像男女主最后相亲相爱般。
当然,那个时候我也是理智的,觉得别人对自己都不好,在一起当然要开心了,既然不开心那么伤心还要在一起做什么。
我很不明白,为什么堂姐的同学在收到欺负之后没有选择离开那个男人,为什么她这么蠢,难道看不出来那个男人对她的不好吗?所有人都能看出那个男人根本就不爱她,只有她自己看不出来。
直到,我也谈恋爱之后。
很可悲的是,我的第一段恋情,我以为它会像我看过的小说故事里,男女主在一起会生活的很好,男主很爱女主。
他们之间没有伤害,只有相亲相爱。
当然了,一段感情如果没有争吵也是不正常的。
即便是很甜的言情小说,也会上演误会的桥段,或者出现一个第三者。
但最终的结局都是以美好收尾。
我以为真心的对待一个人,那个人一定也会以同样真心的方式对待你。
结果我错了,错的很离谱,错的很可悲。
这个世界上还有一种人,不管你怎么是暖他,他也不会爱你半点。
即便不爱吧!
不爱就早点说啊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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